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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发力 常态治水 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市委书记、总河长费高云专题视察“河长制”
发布日期:2017-08-16   来源:工管处   浏览次数:   字号:〖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治水体系、优化管水措施的重要创新,对于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意义重大。8月14日下午,市委书记、总河长费高云,副市长、副总河长许峥,带领水利、建设、环保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专题视察常州市河长制工作。

费高云一行先实地察看了主城区双桥浜、经开区横林镇芦花沟河道整治现场、新沟河查家桥和粮庄桥段施工现场,后乘船勘察了澡港河东支及澡港河“畅流活水”活动堰预设点,并听取了市级、武进区、经开区河长及河长办履职情况汇报。

费高云肯定了各地水环境整治及各级河长、河长办工作成效,并指出,目前我市已经通过主城区“畅流活水”工程方案,下一步,各地各部门要将水系连通作为工作重点,尽量将具备条件的断头浜全部打通,形成活水循环,不具备条件的也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水质达标。同时,全市各级河长要进一步行动起来,通过责任落实和强化监督,全面巡河认河,充分履职尽责。

费高云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重要意义。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全面实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李强书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批示精神和吴政隆省长电视电话会议讲话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二是全面提升河长制组织保障。各级河长是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要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担负起河湖管理保护的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三是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各项任务。要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强化督查考核。充分发挥好舆论监督的作用,着力构建“党政领导、部门协调、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齐抓共管大格局,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坚决打赢治水攻坚战,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四是各级河长办要全力做好“一河一策”工作,针对不同河湖功能特点以及存在问题,明确目标、因河施策,确保方案制订好、内容实施好。力争三年内,全市河道生态全面提升,确保到2020年全市现代化河湖管理保护规划体系基本建立。

目前,全市6个辖市(区)、61个镇(街道)河长制工作方案已全部出台、河长制办公室均已成立。同时,累计落实市级河长12名,县级河长168名,镇(街道)级河长818名,村级河长117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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