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新闻中心 水利概况 政府信息公开 专题专栏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智慧党建
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首页 >> 水利概况 >> 水利规划 >> 内容
常州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发布日期:2012-02-02   来源: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号:〖

0前 言

常州位于太湖流域湖西区和武澄锡虞区交界处。北枕长江,南滨太湖、滆湖,西部有镇宁山丘区和宜溧山区。地形复杂,高低相间,山圩相依,江湖相连。全市总面积4375 k㎡,其中山丘区面积1012 k㎡,平原区面积1585 k㎡,圩区面积1253 k㎡,圩外河、湖面积525k㎡。本市地处亚热带与中亚热带过度地域,多年平均降雨量1089mm,降雨量年内和年际分布不均匀,丰水年份的降雨量是干旱年份的2—3倍,汛期6—9月降雨量约占全年的60%,春夏之交易形成连绵不断的梅雨,夏秋之际多台风暴雨,秋冬春季常有干旱。

常州市为长江三角洲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现代制造业基地、文化旅游名城;其发展总目标为现代制造业发达、人民生活富裕的经济强市,历史文脉彰显、现代科教先进的文化名市,连东接西、承南启北的区域性枢纽城市,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城市。随着区域经济高速发展,工业用水量较快增加,污水处理尚未及时跟进到位,水体污染趋势明显。另外,平原洼地的水体交换周期长,自净能力差。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地形特点决定了我市洪涝旱灾害发生概率高,水环境比较脆弱,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问题日渐突出,因此,水利在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继续推进“两个率先”,实现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重要时期。谋划好这个阶段的水利发展战略、思路、目标及重点,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对于全面提高我市水利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省水利厅和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有关行业发展规划,正确处好近和远的关系、重点和一般的关系、需求和现实的关系,结合常州水利实际,经过调研和论证,组织编制常州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1水利发展形势

1.1“十一五”成就

“十一五”期间,全市水利投入稳步提高,全市水利建设总投入达48.5亿元,比“十五”期间的总投入翻了一番,水利建设明显加快,水利发展和改革取得显著进展。武宜运河改道拓浚工程、武澄锡西控制线口门建筑物、澡港河南段、城市防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为重点的防洪工程建设进展顺利;以农村饮水安全、县乡河道疏浚、村庄河塘综合整治、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圩区治理、山丘区水源工程为重点的农村水利工作得到全面加强;以太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的环境水利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城市水利有序推进,武进、金坛、溧阳已先后实现水务一体化。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得到持续加强,并完成了《常州市节水型社会规划》编制工作。

一、规划前期工作跃上新台阶

我市完成了城市防洪规划修编工作,市区水系规划、市区水系蓝线规划、河道疏浚和村庄河塘整治规划、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排污口整治规划、各辖区水利规划、农村小型泵站更新改造规划、县级农田水利规划、水土保持规划正在编制等。这些规划的编制,为研究确定我市“十二五”水利发展总体布局和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已有的规划成果,是编制“十二五”规划的科学依据。

二、防汛抗旱工作成效显著

水库除险加固全面推进。全市89座水库中,5座大中型水库已全部列入国家除险加固工程计划,其中溧阳塘马水库除险加固已先期实施完成,沙河、大溪、前宋、茅东等大中型水库正在实施除险加固,84座小型水库中的74座列入本轮除险加固计划,并已于2010年底全面完成了本轮除险加固计划任务。

城区洼地除涝工程惠及广大居民。“十一五”以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5677.8万元,整治城区低洼易涝点和防洪堤50余处,惠及10余万人。

通航河道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针对骨干河道圩堤受大吨位船只船行波冲刷、坍塌严重的情况,近年来,水利、交通和沿河各地对通航河道进行应急整治,有效提升了河道安全行洪和航运能力。

防汛防旱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一是进一步健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组织体系。二是防汛防旱预案体系建设有序推进。三是防汛防旱物资储备和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常抓不懈。四是建立健全了应急响应机制。

三、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水利投资规模最大、发展最好、百姓得益最多的时期。全市水利投入稳步提高,水利建设明显加快,水利发展和改革取得显著进展。全市已基本形成由江、河、湖、库主要堤防和控制建筑物为主的能挡、能泄、能蓄、能调的防洪工程体系。横塘河南北枢纽及丁横河枢纽、横峰沟枢纽相继建成投入使用,改变了横塘片低洼地区易涝局面。以武宜运河改道拓浚工程、武澄锡西控制线口门建筑物工程、澡港河南段拓浚工程、塘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为重点的防洪减灾工程相继建成,沙河、茅东、大溪、前宋等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基本完成,武南河整治、肖龙港拓浚、北塘河整治城市建成区段、澡港河东支拓浚(南段)等区域工程也已完成,流域防洪能力得到提高。常州市城市防洪大包围运北片节点枢纽工程建设全面启动,老澡港河北枢纽、永汇河枢纽、北塘河枢纽等防洪工程相继建成。

四、大力实施清水工程水利治理

按照市领导“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大见成效”的要求,自2006年起三年先后落实资金投入7.2亿元,对市区的42条河道沟浜进行了系统治理,开展了片区调水工程、城郊结合部河道整治和外围河道清淤等巩固提升建设。2009年,在抓相关工程扫尾同时,结合我市“三河三园”水上旅游线的实施,加快推进北塘河北段、澡港河东支段整治、绿化、亮化等配套建设。同时优化市河调水方案,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充分发挥已有水利设施功能,换水通道建设,加快形成全市水系应急调水换水体系,切实巩固、提升和扩大“清水工程”整治成果。

五、水资源保障能力提高

我市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持续加强,完成了《常州市浅层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常州市区禁采前后地下水情势初步分析》和《常州市节水型社会规划》,全面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积极倡导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促进企业提高用水效率,加强取用水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建立多方联动的节水运行机制,切实完善取用水计量与统计制度。节水工作在十一五期间不断向纵深发展,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节水管理网络由市区向全市属地管理转变;二是由单一工业节水向全社会覆盖的转变;三是由节水示范引导向全面铺开的转变。

进一步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积极调整、重组水政监察组织架构,充实人员力量,提升执法装备水平。目前,全市范围内,已建立支队、大队、中队三级联网、层级联动、各司其职、合力办案的水政监察组织网络体系。

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执法巡查和查处典型水行政违法案件,以及征收水行政规费等措施和手段,有效遏制了水事案件多发态势,维护了水行政执法和水法规的严肃性,有效规范了我市水行政管理秩序。在“百湖执法大检查”专项执法活动中,搜集整理了太湖、滆湖、长荡湖、钱资荡及沙河、大溪、前宋、塘马、茅东等省管湖泊、大中型水库、重要水源地,以及全市范围内主要行洪河道的管理信息资料,并建立了电子数据库,为建立河、湖、库长效管理机制和网上办案奠定了基础;进一步加大了对长江非法采砂的打击力度,建立了水利牵头,海事公安联动的打击长江非法采砂联合机制,通过“陆治水打”,处理了一批非法采砂船只,保证了我市“禁采”形势的可控和稳定。

六、新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

我市各级水利部门以水利服务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主线,以农村防洪除涝、河道疏浚整治、长效管护、圩堤达标建设、塘坝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泵站改造、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民生水利为重点,全力推进农村水利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防灾抗灾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农村防洪除涝工程。我市大力进行圩堤加固、块石护坡和农村排灌站的建设,共加高加固圩堤437.1公里,新建、改造排涝站747座,装机36094千瓦,有效地提高了农村的防灾减灾能力。

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全市共疏浚县乡河道611条(段)、总长1693.3公里,清淤土方3299万方。全市987个行政村疏浚村庄河塘20372个,清淤土方5027万方。2009年,我市金坛、溧阳、武进、新北等辖市(区)二轮河道、村庄河塘疏浚整治通过省级整体验收,并获得省级表彰和奖励。2010年,金坛市、新北区二轮河道、河塘疏浚整治也顺利通过省级整体验收。

农村河道长效管护。我市由点到面实行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工作,逐步在全市各地建立了长效管护机制,并落实专项财政补助资金进行示范引导、以奖代补,为我市新农村建设、农村水环境的改善提供了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丘陵山区水源工程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大力进行丘陵山区水源工程建设,2005-2008年,用四年时间,对全市存在安全隐患的5-10万方以上塘坝逐一排查,并对233座塘坝进行了达标建设,主要结合清除塘内淤泥、加高加固坝体,对溢洪设施进行硬质化。2009年起,我市财政又安排每年200万元资金,对66座2-5万方塘坝进行达标建设。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从2006年起,我市陆续由辖市、区上报中央政财小型农田水利“民办公助”工程并被立项,逐步开始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成片整体推进。我市武进区被列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金坛、溧阳两市被列为专项项目县,全市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专项工程总投入超过1亿元。从2009年起,配合市政府“双百万”工程,开始建设高标准农田,着重对农村田间渠系及配套建筑物进行更新改造,共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余亩。这些工程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农村田间建筑物工程破损严重的状况。

七、水文事业蒸蒸日上

“十一五”以来,常州市水文机构在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情报预报、水环境监测以及水资源评价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市防汛防旱、水资源保护管理以及涉水工程规划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水文基础设施方面。8处水文站、7处水位站以及溧阳水文中心基地完成新建、重建或改造,总投资约1500万元的5处水质(3处水质水量)自动站建设已基本完成。

水情自动化测报系统方面。共有23处遥测站(省级及以上16处)完成升级改造,水位雨量实现遥测报汛,并在常州水文网站上实现实时发布。常州水情分中心机房已列入改造升级计划。

水环境监测方面。总投资1000多万元的水质化验室完成升级改造,现拥有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新配置水质化验仪器48台套。水质监测能力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一流水平。

水文服务能力方面。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证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证书以及测绘丙级证书,是国家级水环境计量认证单位和水土保持监测专业部门,已积累水文资料约2500站年。现有高级水文专业技术人才7人,中级17人,技师4人,具有比较雄厚的水文监测评价分析能力。

八、水利管理与改革稳步推进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003年修正)颁布实施后,水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依法治水取得明显进展;水利规划体系逐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防洪总体规划》等一批重要规划得以批准实施;水资源管理得到加强,实行了水资源论证制度、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对水权、水市场和建设节水型社会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全面推行了建设管理的“四项制度”,开展了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强化了水库安全管理,水利信息化取得重大进展;水利人才培养和教育进一步得到重视和加强;自1999年,武进区被江苏省水利厅确定为第一批水务一体化试点单位以来,“十一五”期间,溧阳、金坛加快推进水务一体化,科学城市水利和水务一体化正有序推进。

综上所述,“十一五”期间,是我市水利投资规模最大,发展最好,百姓得益最多的时期。新孟河、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环太湖大堤除险加固工程等流域性工程和少部分区域骨干工程因前期工作滞后尚未实施,现正在积极推进,加快前期工作进程,除此之外,“十一五”计划已基本完成,为新的五年计划奠定了良好基础。

1.2存在问题及面临形势

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对照常州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和基本现代化的实际要求以及水利现代化发展的目标还有明显差距,水利发展与改革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防御流域洪水的安全体系还欠稳固,区域防洪除涝能力提高还不显著;水资源保障能力还不平衡,水环境压力尚未能根本缓解;水利能力的提高仍然主要依靠工程规模的扩张,水利管理和科技进步的贡献还不显著;水利基层队伍建设和基础工作亟待加强,阻碍现代水利发展的体制性和机制性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解决。

一、防洪减灾体系方面

目前,常州市中心城区防洪枢纽工程仍处于建设时期,防洪大包围堤防工程尚未起步,流域性防洪工程还没有全面达到规划的标准,城镇区防洪工程尚处于起步或建设阶段,农村堤防抗灾能力脆弱、排灌设施老化失修,防洪抗灾的安全度不高,洪水威胁依然存在。

乡村河道行洪能力低。由于城乡发展以及基础设施的建设使部分河、湖、池、塘被蚕食占用,加之河道常年淤积,河道行洪能力降低、湖泊洼地的调蓄能力不断下降。

水文站网与服务能力存在薄弱环节。站网布局不够完整,城市水文站点偏少;水文水资源监测能力不强,流量、蒸发、地下水尚未实现自动监测;水文预报能力和水文信息应用服务能力偏低;局机关和武进中心生产业务用房明显不足;水文业务运行管理经费投入不足。

防汛防旱指挥决策系统建设滞后,与当前的形势不相适应;防洪影响评价工作需要进一步下大力气推进;防汛防旱应急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农村水系保护有待加强。由于农村河道没有进行确权划界,加上缺乏农村水利规划的保护,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量开发建设项目的进行,农村水系遭到破坏的情况时有发生:人为阻断水系、人为设障等,导致农村河道引排能力受到影响,河道功能明显退化。

二、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

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当前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仍较低,水资源管理体制不顺,供水、用水、节水、防污等行政管理职能交叉,某些方面监管脱节,不利于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水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常州市年降雨量虽然丰富,但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与水资源配置格局不相适应、水资源利用效率低等因素,导致工农业生产、水质型缺水严重,山丘区抗旱任务仍很艰巨。

经济社会发展与水环境承载能力关系不协调,水污染严重。“十一五”期间,我市虽然对市区河道水环境进行了水利整治,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经济的迅猛发展,产业布局和生产发展对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加之水环境意识淡薄,行政交叉、监管不到位,河道水污染时件时有发生。目前全市城镇河道水质大都超过Ⅳ类水标准,有的甚至为Ⅴ类和劣Ⅴ类,部分乡镇人畜饮水水源受到影响。长荡湖、滆湖等湖泊富营养化现象严重。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污染源控制和环境管理力度不足,河道水环境面貌较差,长效管理任务艰巨。

三、工程规划及建设资金方面

常州市“十一五”期间的水利建设提出的一揽子规划,努力争取各方面的投资解决我市“水多、水少、水脏、水浑”的问题,但由于财政困难,水利投资有限,社会可用于水利的投资较少,资金缺口较大,自筹资金严重不足,影响了“十一五”计划的实施;有的项目要求自筹资金比例超出了地方承受能力,实际形成工程资金缺口;水利公益性投资资金来源渠道窄,水利部门实际上能用的资金渠道主要是财政部门预算资金、防洪保安费、有限的水利建设投融资等,因此,进一步拓宽水利建设投融资渠道的任务十分迫切。

“十一五”期间,是常州发展转型升级最紧迫、要素制约最突出、社会矛盾最明显、经济形势变动最大、生态环境提升和百姓得益最多的时期。五年来,常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创新、发展、提高”不动摇,坚持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不动摇,坚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不动摇,坚持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修复环境、统筹协调不动摇,在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城乡建设、社会保障、生态环境、水环境整治、住房保障等诸多方面取得了新进展,突出表现为“四个明显”:即产业结构调整明显加快;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城乡协调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到“十一五”末,我市地区生产总值超过2900亿元,按现行汇率折算常住人口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9000美元,人均收入基本达到3000美元水平,城市化率61%。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常州市水利发展也将迎来新的历史性机遇:1、科学发展观和中央新时期治水方针明确了水利发展与改革的方向;2、基本完善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为水利快速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3、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各级政府的重视为水利发展提供了新机遇;4、国家治理太湖水环境的决心和政策,引江济太工程(新孟河、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的实施将给常州市水利发展带来历史性的机遇。

制约水利发展的主要因素有:1、现行的管理体制还不适应水利发展和改革的需要;2、投入不足、资金紧缺、融资困难仍然是制约水利发展的重要因素;3、受传统观念束缚,水法意识淡薄,仍然影响水利发展改革的进程。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继续推进“两个率先”,实现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重要时期。

因此,面对水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科学编制全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对于积极适应发展形势新变化、妥善应对发展阶段新挑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新要求,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水资源管理、深化水利改革、提高水利保障能力,提升水利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水利发展总体思路

2.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富民强市和“两个率先”建设的战略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治水理念,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主线,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步伐,以发展的眼光践行城乡统筹,加强工程建设,强化科学管理,推进依法行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进安全水利、资源水利、环境水利、民生水利建设,为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以及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水利基础保障和社会服务。

2.2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水利问题作为水利工作的优先领域,突出解决民生水利问题,提高水利服务民生的能力,保障水利建设和改革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群众。

二是坚持人水和谐的原则。水资源开发利用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妥善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防洪减灾要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既要防止洪水对人类的危害,也要规范人类活动,给洪水留有出路;既要满足人类的合理需求,也要满足维护河湖健康的基本需求。

三是坚持服务大局的原则。水利作为重要基础设施,必须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牢固树立服从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意识,根据区域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不断提高防洪保安、水资源供给和水环境保护能力,提高水利综合基础保障能力。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水利发展要兼顾全面和重点、当前和长远、需要和可能;统筹城乡水利共同发展,统筹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综合治理,统筹工程性措施与非工程性措施的协调运用,提高水利协调发展能力;统筹协调区域和行业发展对水利的新需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统一。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要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策研究,完善水利法规体系,逐步建立符合现代水利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水能力,提高水利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推进科技进步,以水利信息化引领水利现代化。

2.3总体思路

“十二五”时期,我市将以转型升级为主线,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服务型经济,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先进制造城、创新创意城、民生和谐城、生态宜居城,全面实现以辖市(县级)、区为单位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水利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部署,服务“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常州”的工作大局,围绕2020年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的大目标,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全面加快重点水利基础设施和农村水利建设,着力发展安全水利、资源水利、环境水利和民生水利,统筹流域治理与区域治理,统筹水安全、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统筹城市与农村水利建设,统筹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大力推进符合常州市情、具有常州特色的水利现代化建设。

“十二五”期间,我市水利发展的总体布局是:发展安全水利,构建流域、区域、地方有机结合的水利大框架,依托新孟河、新沟河的拓浚延伸,区域内中小河流整治加快推进,继续巩固提高流域防洪标准,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大环境,着力加强重点低洼易涝区域治理和城镇防洪建设,着力提升洪水调度和灾害应急管理能力,基本建成高标准的防洪减灾体系;发展资源水利,加快流域、区域水资源骨干工程建设,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成优化配置的水资源供给体系,扎实推进以节水减污为重点的节水型社会建设,科学合理地利用水资源为经济社会服务;发展环境水利,随着我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步伐的加快,继续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持续开展城乡河道整治,基本建成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水环境保护体系;发展民生水利,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深化水利体制改革,推进水利科技创新,基本建立适应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要求的水利发展服务体系。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高防洪和水资源保障能力

加快推进新一轮治太骨干防洪工程和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巩固提高流域防洪能力,确保大面积地区防洪安全;积极推进长江节点整治工程,保障防洪安全和岸线合理开发利用。以中小河流治理和洼地治理为契机,加大区域治理和城镇防洪工程建设力度,提高区域防洪、除涝与供水保障能力。在恢复、巩固基础上提升工程能力,完善流域、区域和城镇间以及大中小工程间的衔接与协调,注重非工程措施,提升系统调度运行水平,发挥水利工程体系的综合服务功能。

二、缓解资源环境长期约束,严格水资源管理

常州市水资源虽然总量相对丰沛,但时空分布不均,长期的浪费、污染、过度开发和生态退化,已经严重威胁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更成为制约常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瓶颈。必须尽快转变经济发展模式,严格水资源管理。要着力推行水资源统一管理,加强需水管理,实行区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加强河湖管理,实行河湖纳污总量控制;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

三、针对水环境突出问题,强化河湖保护与水环境综合治理

加大太湖、滆湖、洮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加强监测预警、节水减排、生态清淤、打捞蓝藻、调水引流、防控湖泛等综合治理,配合省厅加快推进新沟河、新孟河等重点骨干工程及区域引水配套工程建设,改善太湖及常州水环境。加强江河湖库的保护与管理,推行以纳污总量控制为主要内容的水功能区保护制度,建立河湖水域占补平衡补偿制度,完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

四、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推进民生水利大发展

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圩区达标、泵站改造、塘坝建设、河道疏浚整治、长效管护等民生水利为重点,全力推进农村水利建设。进一步提升农业农村生产能力、防洪排涝、水资源保障、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四方面能力。加强城市水利和区域治理的衔接与协调,加快以城市水源地保护、城市河道综合整治为重点的城市水利建设,保障城乡饮用水源安全,提升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提供水利保障。

五、围绕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积极推进水利改革与创新

强化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改革水利发展体制与机制,划分事权,提高效能,推进水资源统一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法制建设与规划管理,深化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建设管理、农村水利管理等改革,初步建立符合现代水利要求的水利管理体制与机制。积极把握现代科技发展的最新趋势,全面提升水利信息化水平,以水利信息化推进水利现代化。

3水利发展目标

3.1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的水利发展目标是:基本建成高标准的防洪减灾体系,加快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的转变,完善防汛防旱减灾体系,强化防汛防旱应急管理,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和防洪减灾服务能力,确保洪涝灾害不干扰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大局。基本建成优化配置的水资源供给体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水资源得到合理配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用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基本建成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水环境保护体系,江河湖库得到有效保护,城乡饮用水源水质和水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居住环境更加优美。基本建立适应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要求的水利发展服务体系,水管理体制简政、高效、协调,水利运行机制科学、稳定、灵活。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建设。

3.2分项目标

3.2.1防洪除涝

流域防洪能力得到巩固提高,重点区域防洪能力有明显改善,城镇防洪能力进一步巩固提高,防洪管理得到切实加强,一般洪水能够有效防御,超标准洪水有对策。

流域防洪:长江流域防御1954年型洪水,干堤堤段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干流河势得到基本控制、节点岸段保持基本稳定;太湖流域防御不同降雨典型的50年一遇洪水,重点工程与防御100年一遇洪水目标相衔接。

区域防洪:骨干支流及区域重点排水河道的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以上,其中骨干排水河道达到50年一遇。

城市防洪:根据常州市城市防洪规划,运北片达到200年一遇,湖塘片、采菱东南片、潞横革新片达到100年一遇。金坛、溧阳城市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城市中心区域防洪标准适当提高。

农村防洪:加大圩区综合治理力度,保证重要圩区和千亩以上圩区遇历史最高水位的防洪安全。

集镇、园区防洪:根据所在区域、保护范围、重要程度、经济总量等因素确定防洪除涝标准。

区域除涝标准:城市和重要集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圩区一日雨量200mm雨后一日排出。

城市小区排水标准: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重现期选用1~3年,分区域采用不同标准,常州市中心城区和重点区域采用较高标准。

3.2.2水资源供给与利用

以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为核心,以节约保护为重点,强化水资源管理,完善骨干供水网络,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初步建立起与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体系、城乡饮水安全和社会用水安全保障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管理能力和科技支撑体系。到“十二五”期末,全市需水总量年均增长率控制在1%左右,全市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达到85%以上,大部分地区农业灌溉用水保证率达到90%以上,生态用水基本保障。全市需水总量年均增长率控制在1%左右,生活供水保证率达到97%,重要工业供水保证率95%以上,大部分地区农业用水保证率达到75%以上,生态用水基本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推开,在试点基础上,大力推进节水型灌区、企业、社区与城市建设,实现工业用水零增长,农业用水负增长,生活用水微增长,有效解决水质型缺水的矛盾。

3.2.3水资源保护

全市主要江河湖库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5%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河湖岸线的自然性和延展性得到可靠保护,太湖、滆湖、洮湖等重点湖泊水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农村水环境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城市水域面积率有所提高,基本建成河湖健康生态的监控管理与评价体系。大力推进水土保持工作,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0%以上。

3.2.4城乡水利

全面实施饮用水源保障规划,确保城乡饮用水源安全,逐步实现城乡供水统一标准;持续开展城乡河网水系整治,形成河道疏浚轮浚机制,恢复、提高河道引排能力;继续推进和巩固圩堤达标建设,逐步消除圩堤的险工隐患;全面推开河道长效管护并提高标准,加强对城郊结合部水环境综合治理,明显改善城乡民居环境。

以中央财政补助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专项工程建设和项目建设为契机,逐步推进全市万顷良田建设、百万亩高标准农田水利配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切实增加有效灌溉面积,使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率达到85%以上,在全市范围内大力进行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使全市渠系水利用系数达到0.68以上。

3.2.5水文事业发展

以满足常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着眼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洪涝灾害、干旱缺水、水污染和水土流失等问题,促进人水和谐、河湖健康、水资源持续利用,建成与全市水利及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保障型、服务型的现代水文,基本实现水文现代化。

3.2.6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

政府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得到进一步提升。事权划分基本明确,水利法规体系更加完善,依法行政与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水行政管理、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创新农村水利建设管理机制,建立城乡涉水事务统一管理的体制机制。环绕解决“水多、水少、水脏”三大问题,到2015年,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构建常州市“数字水利”框架,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使常州市水利信息化达到在全国先进、省内领先的水平。

4水利发展主要任务

4.1工程建设

4.1.1防洪除涝

一、流域防洪

长江流域:继续巩固提高江、港、洲堤防洪能力,重点加强水下护岸工程建设,巩固重要节点,稳定河势,保证新北区乃至常州主城区防洪安全,为岸线合理开发利用创造条件。

太湖流域:建设新沟河拓浚延伸工程,协助省厅加快推进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建设,继续实施环太湖大堤续建工程,扩大洪涝水北排长江能力,提高武澄锡低片、太湖湖西地区防洪除涝能力。依托新沟河的延伸拓浚,推进澡港河东支拓浚工程建设(自永汇河口至澡港河),推进澡港河水利枢纽扩容工程建设(电力抽排能力自40m³/s增加到100m³/s),加大北排流量,减轻城区及武进东部低片地区的洪涝压力。

二、城镇防洪除涝 

加快推进金坛城区、溧阳城区防洪除涝工程建设;依托南部新城及北部新城的总体发展规划适时调整水系,加快防洪除涝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集镇防洪除涝工程建设;着力提升洪水调度和灾害应急管理能力,基本建成高标准的防洪减灾体系。

㈠常州主城区防洪除涝工程

根据常州城市防洪规划修编报告,经多方案比较推荐大包围防洪工程方案,大包围方案包括运北片、潞横革新片、湖塘片和采菱东南片四个片。大包围方案充分考虑改线后的大运河作为区域行洪和排水的主要通道、对中心城区建立大包围控制,进一步缩短了防洪战线,减轻了主要城区防洪压力,便于提高城市防洪标准,水资源调度更加灵活。

“十二五”期间,继续加快城市防洪运北片六大节点枢纽工程建设,其中,大运河东枢纽、南运河枢纽、串新河枢纽三大节点枢纽工程已在“十一五”期末开工建设,澡港河南枢纽、采菱港枢纽也将在“十一五”期末或“十二五”期初开工建设。在完成节点枢纽工程建设的基础上,把运北片防洪除涝工程建设、堤防达标建设和城市洼地除涝工程建设作为重点,探索实行洼地片区治理与地块出让开发有机结合。

㈡溧阳市城区防洪除涝工程

完成主城区防洪除涝控制工程建设。实施防洪闸站枢纽3座、控制闸3座,加快推进丹金溧漕河、南河、竹箦河、北环河四条骨干河道城区段整治工程及湾溪河上游段、罗庄河整治工程建设和鸡笼山撇洪沟等山洪防治整治工程建设,继续加强城区洼地除涝工程建设。

㈢金坛市城区防洪除涝工程

在完成河东洼地、石桥枢纽、中桥闸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河东治理配套工程,实施经九河、金花河延伸及下塘河综合整治,并建相应的控制工程,与此同时,推进城南洼地与河西洼地整治工程:建设大墩枢纽、龙山枢纽、良常枢纽等控制性建筑物,启动钱资荡生态清淤及综合治理工程,为城区及周边地区营造一个良好的水环境,实现人水和谐。

㈣园区防洪除涝工程

结合园区规划要求,合理调整园区及周边水系,根据园区所在区域,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园区防洪除涝标准,加快推进园区防洪除涝工程建设。优先推进常州市北部新城和南部新城防洪除涝整治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江边新材料基地(原铁本园区)防洪除涝整治工程建设,完善潞城安置区、钟楼区洪庄地块等区域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区域水环境。

㈤农村防洪除涝工程

进一步加大圩区综合治理力度,保证重要圩区和千亩以上圩区遇历史最高水位的防洪安全,重要集镇防洪标准适当提高。加快建设城市化进程中的水利基础设施,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逐步推进集镇防洪除涝工程建设。结合乡镇建设规划,加快工业集中区防洪除涝工程建设。

三、中小河流治理

根据与流域、区域的相关程度,实施湖西区和武澄锡区中小河流治理,对圩外行洪骨干河道实施整治和护岸。其主要工程有:金坛市石马河、简渎河、新建河、通济南河,溧阳市周城朱淤河、大溪河、戴埠河、茶亭河、竹箦河、梅渚河,武进区北塘河、采菱港、长沟河、芦蒲港,新北区浦河、澡港河、德胜河。

四、区域治理

依托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实施病险工程除险加固、堤防达标、河道清淤、湖荡清障等区域防洪除涝工程,扩大行洪通道,畅通内部河网,完善区域防洪排涝工程体系。积极推进区域治理骨干工程和区域综合治理工程,使全市各主要区域洪水挡得住、涝水排得出、清洁水源引得进。

湖西区在现有防洪工程体系基础上,结合流域防洪和引水,进一步扩大洪水北排长江的出路,中部平原圩区发挥洮滆湖及河网调蓄能力,东部整治入湖河道,重点实施洮滆湖治理工程、北干河拓浚工程、南河干流(溧阳城区段)拓浚工程、丹金溧漕河整治(金坛、溧阳城区段)、德胜河整治工程、孟津河整治等工程。

武澄锡区以太湖流域防洪工程为基础,扩大洪涝入江出路,继续完善高低片控制线工程,增加区域内河湖调蓄能力,积极推进丁塘港拓浚工程、北塘河整治工程、老桃花港拓浚工程、武澄锡西控制线续建工程、肖龙港拓浚工程(友谊河以南段)等区域治理骨干工程建设。

4.1.2水资源供给与节水型社会建设

依托新孟河、丹金溧漕河等骨干河道及沿线翻水能力的提增、丘陵山区水库及塘坝等已建成水利工程的设施,构建全市范围供水框架,形成较完善的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水资源供给

积极配合水利部、省厅完善引江济太调水工程体系,建设新沟河拓浚延伸工程,起步实施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为太湖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调入长江清水水源,保障水源地供水安全。

根据引江济太工程体系,调整和优化区域清水通道,进一步优化市区河道换水方案,确保市区主要河道水质,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优美的水环境。完善区域供水网络,改善区域供水条件,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在腹部地区,充分利用平原圩区河网密布的特点,清理疏通河道,并随着土地开发利用进展,适时调整和提高河道防洪除涝标准,改善水环境面貌,确保河道清水水源引得进、供得上。

完善山丘区蓄补水工程体系,改善丘陵山区供水条件。进一步推进山丘区水源工程建设、库塘建设与除险加固。以山丘区塘坝达标建设为重点,完成330座2-5万方塘坝达标建设和扩容改造,有计划地推进10万方以上塘坝改造工程建设。坚持以蓄为主,蓄引提调相结合,着力改善丘陵山区水源区域平衡问题,提高丘陵山区水源保障能力,逐步提高丘陵山区灌溉保证率。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

常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是制度建设,要在全面推进已有的关于节水减排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针对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新形势的新要求制定相应的制度建设内容,保证规划目标的顺利现实。

(一)全面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制定《常州市取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办法》和《常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完善各类用水定额和节水标准,全面落实取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完善废污水排放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计划用水。

(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促进企业提高用水效率,对重点用水大户实现远程抄表,加强取用水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

(三)切实完善取用水计量与统计制度。健全取用水台账及原始记录等统计制度,规范取用水户用水统计的内容和要求,要求各行业管理部门将规划制定的节水考核指标纳入统计指标体系。同时全面开展水平衡测试和查漏维修维护工作,要求用水量2万吨以上企业全部开展水平衡测试。

(四)建立多方联动的节水运行机制。在全社会构建节水减排联动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三方联动机制,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期间,实现单位GDP用水量低于60立方米/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低于15立方米/万元、一般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高于8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高于20%。

4.1.3水资源保护 

一、太湖、滆湖、洮湖等重要湖泊水环境治理

按照控制入湖污染增量、减少内源污染存量、增加湖体水环境容量的治理思路,继续深化太湖、滆湖、洮湖等重要污染湖泊的治理。重点实施调水引流、蓝藻打捞、生态清淤、河网整治、节水减排、“湖泛”防控等工程。加快实施区域节水减排工程,减少污水排放;继续开展太湖、滆湖、洮湖等水生态修复和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减少入湖污染;全力做好蓝藻打捞工作和湖体生态清淤,减轻内源污染,从源头切断“湖泛”发生关键环节;实施引江济太工程及区域清水通道,改善腹部地区水体流动状况,缩短换水周期,增加太湖、滆湖、洮湖等水环境容量。

二、水源地保护

按照“引排分开、清污分流”的原则,引江济太主要输水干线建设清水通道,其它区域性水资源调配河道按照清水通道要求加强管理。积极改善和有效保护重要供水水源及重要饮用水源地水质,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监测与保护,保障太湖、滆湖、洮湖等重要湖泊和丘陵山区水库、塘坝水源地的用水安全。积极开展水源地达标建设,重点实施排污口整治以及生态隔离工程建设,开展水源地水生态修复,提高原水水质。加快实施备用水源地规划建设,重要城镇基本建成备用水源地,调整改造不安全、不可靠的水源地,确保饮用水源地的安全供水。严格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水质标准管理,积极推进尾水深度处理后再利用。

三、水生态修复

继续实施滆湖、洮湖及钱资荡等一大批重要河流、湖泊生态清淤工程;继续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开展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重点是常州市魏村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以及沙河、大溪等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滆湖等备用水源地的达标建设,提高城乡居民饮用水的安全保障水平;继续实施农村河道治理工程,逐步建立农村河道轮浚机制,确保恢复河道引排功能、生态功能,逐步改善农村水环境和农村居民生活环境。

开展全市水功能区监测和环境资源区域补偿监测,通过对全市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的监测和对辖市(区)河流交界断面实施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提高监测的自动化水平,促进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的进一步提高,全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继续加强对深层地下水的保护力度,巩固扩大深层地下水的禁采成果,促进常武地区深层地下水水位的进一步回升,压缩地下水漏斗区的面积。

四、水土保持

坚持预防为主,强化监督保护,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控网络和执法队伍,加大水土保持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大力推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对开发建设项目逐步推行水土保持行政许可。在丘陵山区以小流域为单位,因地制宜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人工措施与生态修复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治理。“十二五”期间,全市计划实施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10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平方公里,平原圩区进行通航河道护岸建设100公里。

4.1.4城乡水利

一、城市水利

围绕保障城市防洪、供水、水环境安全,加快推进城市水系综合整治,实现城市水利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恢复并保持城区适宜水面率,控制城市建设竖向标高,提高城市防洪、排涝标准,改善城区水环境,加强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逐步建立与城市规模、功能和地位相适应的现代城市水利工程体系。重点推进城市外围防洪屏障、低洼城区排涝泵站、城区河湖综合整治、城市水源工程、截污及污水处理等工程建设。

二、农村水利

㈠基本农田水利建设

按照“沟、渠、田、林、路综合治理,桥、涵、闸、站、洞全面配套”的原则,以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专项工程为引导,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恢复和提高农田灌排标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十二五”期间,结合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专项建设共完善农田水利建设50万亩。

在标准农田建设的基础上,大力进行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在农村推广渠道防渗技术,“十二五”期间,计划每年建设防渗渠道250公里,同时推广滴灌、喷灌、微喷灌等节水技术,计划每年建设精量灌溉面积6千亩。

㈡农村河道治理

继续实施以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和长效管护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河道治理工程,逐步建立农村河道轮浚机制,确保恢复河道引排功能、生态功能,并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农村河道逐条长效管护工作,加强对城郊结合部水环境综合治理,逐步改善农村水环境和农村居民生活环境。

㈢泵站更新改造

根据农村小型泵站更新改造规划,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在全市大力进行农村小型泵站更新改造,提高农村灌溉排涝能力,增强农村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在对泵站进行更新改造时充分考虑泵站的运行管理用房,确保把泵站的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十二五”期间,更新改造农村小型泵站1500座。

㈣圩区综合治理

以千亩以上圩区堤防建设为重点,以消除外河内塘、堤身单薄、堤岸坍塌等险工隐患为内容。同步改造病险涵闸站,提高圩区防灾抗灾能力。到2015年,千亩以上圩圩堤全部达到常州堤防建设标准。“十二五”期间,共进行千亩以上圩圩堤达标650公里。

4.1.5水文事业发展

1、水文站网建设:调整和建设基本水文站网体系。其中,澡港闸市级水文站升级为省级站,并新增泥沙监测项目;百渎口水位站升级为水文站,黄埝桥和漕桥水文站降级为水位站;新建丹金船闸水文站;新建新孟河界牌枢纽水文站、奔牛枢纽水位站、北干河洮滆水文站,撤消小河新闸水文站;新建新沟河戴溪水位站、武进港闸站水位站。

补充和完善城市水文、水资源、地下水、水质、墒情、水土保持、水文巡测等站网体系。其中,新建大运河九里城市水文站。

2、水文技术装备和基地建设:完成自动报汛、整编等应用软件开发应用,升级改造水文信息服务平台,流量、蒸发、地下水监测设施逐步改造为自动测报设施。上报国家立项开展常州水文巡测基地和扩大常州水情、水质中心建设,争取市级配套补助,建设常州(含武进)水文基地,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安排金坛水文中心基地建设。

4.1.6水利信息化

环绕解决“水多、水少、水脏”三大问题,到2015年,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构建常州市“数字水利”框架。基本实现重要水文水情、水资源、水环境、水利工程等信息的自动采集;建设常州市重点水利枢纽工程、沿江、沿太湖、水库及城区部分泵闸站等重要水利工程的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到指挥控制中心;根据我市水利系统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市、县水利部门网络的互联互通,完善与省水利厅信息网络的互联;实施网络与信息安全系统;建成水利数据中心,实现数据的统一管理和共享交换体系;以防汛指挥决策支持系统、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水利政务平台建设为重点,完成主要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全方位提高水利综合服务能力。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使常州市水利信息化达到在全国先进、省内领先的水平。

4.2管理与改革 

4.2.1依法行政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行使行政权力,加强与“三合一”政务网平台的对接与管理,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约束。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下放部分审批权限,强化后续监管。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加强执法监督,继续开展阳光行政文明执法创建活动。

加强普法宣传。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编制常州市水利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充分利用传统方法和现代传媒,进一步宣传水法规和水行政执法,“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期间,组织专题宣传活动,推动水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

加强执法巡查。采取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加强督促的管理措施,真正发挥基层中队在执法巡查中的主力军作用,通过日常巡查与突击巡查相结合、全方位巡查与针对性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争取把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降低水事案件发生率。提升巡查信息材料管理水平,逐步做到巡查信息网上共享,为网上办案和上级指导下级处理一般性水事违法行为创造条件。

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执法从严,违法必究,除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可以不予立案处罚的轻微水事违法行为外,其它所有水事违法行为,一律按法定程序进行立案处理,特别加大对违法占用河湖管理范围、违法取用地下水类案件的处罚力度。

进一步规范执法。强化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教育,完善内外监督机制,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严把执法程序关,规范执法行为,推进行政处罚权运作的公开透明度,坚决抵制行政干预执法和人情影响执法。

4.2.2规划管理

根据《江苏省水利规划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江苏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加强规划的组织、编制、协调、审批、实施等管理工作,规划编制实行开放机制,出台新的规划要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讨论,实行规划同意书制度,对规划实行分级管理;在规划执行过程中,产生重大影响因素时,要及时对规划进行修编。

进一步完善水利规划体系,重点推进水利现代化规划、农村水利规划、水土保持规划以及河湖保护与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市域水利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和修订部分区域治理规划。加强水资源论证、排污口设置论证、水土保持等制度管理,编制《常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合理配置水资源,出台《常州市开发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办法》。依据规划划定防洪区、水功能区、重要规划指导线、规划保留区,制定洪水风险图,并纳入有关国土规划和综合规划,适应民生水利发展要求。全面提高我市水资源依法管理的水平,协调水利与相关行业关系,规范社会涉水活动,为国土整治、城乡建设、各类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水利规划服务,确保各类工程建设与资源开发活动不影响水利工程功能、能力和河湖健康,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常州市水文化、水景观规划》。

4.2.3水资源管理 

积极推进水资源统一管理,提高治水管水效率。加强行政区域内涉水事务的综合管理,推广水务体制改革成功经验,推动建立“一龙管水、科学治水”的管理体制,实现对水资源的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的统一管理,提高治水管水的效率。积极推进水务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加快水务事业的发展。

严格水资源管理,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以用水总量控制为重点的水资源优化配置制度,明确全市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提出全市及澡港河、德胜河等重点调水线路的用水总量考核机制;建立以纳污总量控制为重点的河湖健康生态保护制度,根据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意见,提出分阶段的入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建立河湖健康生态评价体系,定期向社会发布河湖健康生态公报,落实减排、限排措施;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实行用水效率控制,完善用水定额标准,明确用水定额红线,落实节水责任制。做到一管、二配、三节约、四利用,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管理制度。

积极探索与水资源供需要求相适应的水价形成机制,推进水价改革,切实加大水资源费征缴力度,建立更加严格的考核制度,确保应收尽收。调整我市工业水厂的水价,将水资源费和南水北调基金纳入工业自来水的水价中,协调物价部门,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有关文件中关于苏锡常地区地下水资源费收费标准执行自来水到户价格的规定,同步调整我市地下水资源费的收费标准,以切实保护地下水资源。

4.2.4防汛防旱

1、风险管理:将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完善突发性水旱灾害的应急管理体制,统筹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乡间基于洪水风险的利害关系。采取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风险、增强风险的承受能力、提高风险的预见能力、健全风险的应急能力与避免人为加重风险等多重策略,全面提高防洪安全保障水平。

2、应急处置: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不断完善应急响应工作程序、标准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防汛工作体制,不断强化各级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形成管理规范、协调有序、权责明确、步调一致的联动机制;研究出台相关文件,对预案的启动、应急响应、应急保障等进行明确规定;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配合,加强预测预报,提高灾害性天气信息传输效率;组织开展泵站、水闸运行上岗安全教育培训;完善汇编各类应急预案。

3、应急保障:结合水情、工情变化和各地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水利工程的度汛预案、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险工患段应急抢险预案及防御台风预案,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军民联防、携手共建”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头,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实战水平和抢大险的能力。按照分级储备的原则,加大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力度,做到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调运快捷。

4、水量水质统一调度:进一步优化调水换水方案,形成科学合理高效的调水换水机制,确保全市农村灌溉用水、工业用水、城市景观用水需要,确保功能区河道水质,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优美的水环境。

4.2.5河湖与工程管理

水管体制改革:继续深化水管单位内部改革,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竞争上岗和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对职工专业技术培训,提升管理单位的整体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切实推进管养分离,在积极培育维修养护市场的同时,加强引导,规范运作,健全市场,实现精简机构、降低运行成本的目的,争取良性发展。

达标创建:在强化工程日常管理的基础上,通过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全面、系统、科学地评价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水平,强化水利工程技术管理,促进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法制化、现代化建设,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全市通过3~5年的努力,夯实工程管理基础,建立管理规范、运行可靠、服务及时、保障有力的水利工程管理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各辖市、区都按照达标创建计划,结合水管单位的工程现状和管理实际,分类推进,逐步提高,2015年前有条件的地方都有省级或国家级水管单位。

行业监管:加强对所属水利工程的管理,确保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全面执行各项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加强质量管理,严格验收程序;加强对所属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发挥应有的效益;在各项水利管理工作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让水利事业发展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

涉水事务:依法强化涉水行政审批的规范管理,加快建立重要涉水行政审批项目的技术论证、专家审查、集体审批、行政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把阳光行政与严格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行政审批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法强化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对河道、湖泊、水库的巡查制度。  

河湖保护与评价:河湖既是水资源的主要载体,又是防范洪涝灾害的安全屏障。通过出台规划,对河湖实行严格管理,科学界定河湖保护范围;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要求,理顺河湖管理体制,建立管理队伍,落实管理经费,严格管理责任;强化对全市涉河(湖)事务的依法管理,严格行政审批,从严打击非法圈围、填埋河湖、非法侵占和损坏堤防等违法行为。

水域占用补偿管理: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水域保护意识;2、加快立法步伐,尽快将水域保护纳入法制轨道;3、编制水域保护规划,明确不同区域基本水面率;4、按照公益性和经营性项目分类严格管理;5、全面实施水域占补平衡制度;6、加大监管力度,实行长效管理;7、实施增加水域的生态补偿工程,促进水域占补动态平衡;8、探索解决部分水域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涉河项目管理:在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主体界定的基础上,明确管理要求,落实管理责任,推进以“主动、规范、高效”为要求的优质服务。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明示办理内容,规范办理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河湖岸线资源的开发利用应科学合理,严格审批制度。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照“既要守住底线,又要做好服务”和便捷、高效原则,全过程跟踪服务。进一步研究完善对涉水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制度,严格按照行政许可内容实施,及时参与开工验线、过程管理、竣工验收等过程。

4.2.6农村水利管理 

根据分级管理的规定,区分公益性和非公益性的性质,公益性工程应坚持政府引导、财政投入的投入政策,非公益性工程应坚持政府引导,谁受益谁投入的政策。公益性工程在总结目前农村河道长效管护的基础上,逐步向农村小型排涝泵站、圩堤等工程上进行推广,力争到2015年,实现农村小型排涝泵站站站有人,圩堤段段有人。非公益性工程如灌溉泵站、塘坝等工程,实行政府引导、受益群众出资,政府以奖代补,因地制宜地进行长效管护。做到站站有人,塘塘有主。

逐步研究并制定适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针对目前大力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形势,从规划管理、工程竞争立项、方案审批、资金管理、配套资金筹集使用、建设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考评等方面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简明、规范和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的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制度体系。

4.2.7建设管理

加强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规划许可制、项目评审制、绩效评价制、配套资金保障制、投资控制制等五项制度,进一步完善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强化合同管理制、质量与安全监督制和竣工验收制,严格项目法人组建和审批以及开工许可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常州水利建设事业高速和健康发展。在以地方投资为主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积极探索、稳步试行“代建制”、“总承包制”等建设管理模式;强化水利建设市场监管职能,加快建立和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加强水利建设队伍的资质与能力管理,重点加强监理队伍的培育和管理;完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建立专职的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对重点水利工程强制实行施工图审查制、水土保持设计和验收制,推进项目后评价制,对所有建设项目实行第三方检测制。

严格水利基建财务管理。一是要确立以管理创新为手段,努力提升水利基建财务管理水平的新思路,要确立基建财务管理的目标:提升投资效益,实现水利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投资效益最大化,做好投资项目的正确选择与投资规模的合理控制,同时,降低工程造价,对工程投入进行严格的跟踪和控制,避免项目实施中的浪费和失控;二是要加强基建财务全过程管理,明确基建财务管理重要性,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和工作标准,对工程立项、工程合同、工程结算与工程决算等进行业务过程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基建财务管理水平。

4.2.8管理体制改革

自武进区被江苏省水利厅确定为第一批水务一体化试点单位以来,溧阳、金坛正加快推进水务一体化。在“十二五”规划期间,我市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改革水务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常州市全市水务一体化。

一是要在理顺水管理体制和促进城乡水务一体化方面取得较大突破。从管理体制上整合涉水行政职能,对城市和农村所有的防洪、供水、排水、节水、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等涉水事务,由原来多个部门分割管理划归水务部门统一管理。在改革中坚持以构建统一协调的水务规划体系为龙头,对城乡水资源全面规划、统筹兼顾、优化配置,对防洪、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地下水回灌实行统一调度,努力做到城市防洪工程与城市建设相协调,农村供水与城市供水相统筹。

二是在投融资机制方面,在新的管理体制下,坚持区分公益性项目与经营性项目,确定不同的投资机制和运营模式,并明确其性质。这些改革是解决常州市农村山丘区缺水问题和城乡河道水环境问题,确保城乡供水安全、实现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是新时期治水思路的科学实践,也是我市新时期水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

4.3能力建设 

4.3.1法制建设

进一步完善水法规体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落实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制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用水总量控制度、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常州市节约用水实施办法》、《常州市供水管理实施办法》和《常州市城市排水管理实施办法》,全面提高我市水资源依法管理的水平,保障水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快制定《常州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控网络和执法队伍,加大水土保持执法力度,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4.3.2科技人才

加大水利科技投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健全市、辖市(区)、乡(镇)三级科技成果推广体系。健全科技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科技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强水利科技监督,提高行业整体水平。围绕重点工程建设,以及水资源配置、节水、水环境保护等管理要求,研究重大技术问题。引进、开发、推广高新适用技术,推进现代管理模式,提高水利建设与管理水平。重点研究的课题有:基于3S技术的防汛减灾技术;全市重点区域水资源调度和优化配置数字化模型;地下水开采动态数字模型研究;全市水利现代化指标体系研究;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标准研究;城市防洪工程总体建筑方案研究等;城市河道排涝与管网排水标准协调性研究。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制定人才培训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起大学毕业生基层一线实践锻炼制度,增强其运用知识指导实践的能力,实施好技术工人岗位培训制度、技术干部继续教育制度、管理干部在职研修制度,努力构建综合能力教育体系,面向知识经济培养基础宽厚的复合型人才。通过加大人才培训力度,使人才队伍政治素质、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有较大提高,创新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既采取直接办理调入手续和转入行政、户口等关系的刚性方式引进人才,又采取兼职聘用、短期聘用、学术交流等柔性形式,使人才为我所用。既注重人才引进的数量和速度,又要结合本系统的实际,重视引进人才的质量,优先引进具有高学历、高职称的技术、经营、管理人才。既引进有丰富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才,又要重视引进掌握创新技术的人才。通过培养、引进等多种形式,使“十二五”期末水利人才及技术工人的学历结构和技术结构有进一步改善。完善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机构及各处室人员配备。

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政府的机构改革,强化乡镇水利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专业业务素质,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4.3.3基础工作

加强水文、勘测等基础工作,保障工作经费,稳定和加强技术力量,以扎实的基础工作和科学的规划支撑水利发展。构建水情、水资源、水质、水生态环境、城市水文五大监测站网体系;制定适应常州水利的信息化安全规章和策略,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形成常州水利信息安全体系;开展全市水利普查工作,系统掌握水利家底,为水利信息系统建设提供基础;加快规划模型研制和规划信息系统建设。

5投资规模

5.1投资规模

根据全市水利发展目标和任务要求,经初步测算,2011年—2015年全市共需投入资金161.91亿元。其中流域防洪工程 70.8亿元,占总投资的43.73%;中小河流治理工程75.0亿元,占总投资的4.63%;区域治理骨干工程14.55亿元,占总投资的8.99%;区域综合治理工程3.45亿元,占总投资的2.13%;城镇防洪除涝工程42.0亿元,占总投资的25.94%;农村水利工程18.5亿元,占11.43%;水利信息化工程1.86亿元,占1.15%;专项工程3.25亿元,占2.01%。

5.2投资分摊意见

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根据每年的实施计划,进一步做好投资平衡分析,特别是各级政府投资资金落实。整个“十二五”期间,拟争取省级以上安排资金83.31亿元,地方配套78.60亿元。

详见《常州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建设项目与投资计划表》。

6保障措施 

“十二五”期间,我市水利建设总投入将达到161.91亿元,无论是建设的力度还是强度都是前所未有的,必须从各个方面来采取一定的措施,才能保障“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完成。

6.1完善规划体系,制订实施计划      

完善规划体系。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水利规划体系,为国土整治、城乡建设、各类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水利规划服务。协调水利与相关行业关系,规范社会涉水活动,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根据新形势下的大水利格局编制和修订部分区域治理规划、城市水利规划,充实完善水利规划体系。依据规划,划定防洪区、水功能区、重要规划指导线、规划保留区,制定洪水风险图,并纳入有关国土规划和综合规划,实施有效管理。

制订实施计划。“十二五”水利发展项目建设是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等多重效益并举、构筑人与自然和谐的系统工程,具有涉及领域广,工作量大,投资数额多,持续时间长的特点。因此,需要根据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项目总投资多少、群众呼声大小结合政府财力情况合理制订计划、分阶段实施水利建设项目。

6.2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分级责任

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各个环节的组织领导,划分事权,分解规划目标,严格目标考核;明确各级政府的水利建设和管理规划的实施责任,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矛盾和问题,稳步推进规划实施。

6.3增加政府投入,提高投资效益

建立多元化的水利投资机制。社会公益性工程主要由各级政府投资,准公益性工程主要靠集体兴办,混合型工程则按照功能共同投入。而对于经营性项目,则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无论哪种性质的工程,都必须符合统一规划的原则,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根据水利公益性为主的特点,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要求,合理划分事权,明确分级分类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合理确定水利投入规模和投资结构,稳定和加大政府财政对公益性基础设施的投入,积极探索投融资体制与机制的新变革,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全市持续稳定的水利投入与良好的运行机制;同时,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4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运行效率

加强对已批水利规划的实施监督,完善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提高规划实施效果;完善规划中期和期末评估机制,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向,分析规划实施新问题,完善规划实施计划,提高规划指导性。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常州市水利局
常州市水利局 常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联系电话:0519-85682180
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05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