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出台水利科技项目评审专项办法 |
| 发布日期:2026-03-30 来源:农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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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常州市水利科技项目评审工作,提升项目立项科学性和规范性,在去年印发《常州市水利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基础上,3月30日,市水利局印发《常州市水利科技项目评审办法(试行)》,《办法》聚焦五大重点,首次从具体实施与保障层面,明确了水利科技项目评审全流程管理要求。 项目申报上,明确了申报主体及依据,申报主体为全市水利系统事业单位,根据当年印发《常州市水利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组织申报。初步审查上,指出了重点及关注内容。重点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主要关注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合规性,项目载体、实施期限、考核指标、对需求的契合性等指标内容。在项目释疑上,确立了交流反馈机制,提交审核材料后,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释疑会议,项目组负责人和局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对项目研究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应用的载体、资金使用方向等内容阐述解释。在专家评审上,建立了评审赋分流程。材料完善后,由市局组织召开由系统、高校、科研院所专家组成的评审会,根据《常州市水利科技项目评审赋分标准》,从需求契合度、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前期研究工作基础、研究团队、考核目标和经费预算等方面独立打分,推荐项目等别。专家评审时,局机关纪委派员参加全程监督。在项目立项上,落实了局党组讨论、官网公示等保障措施。局汇总专家组打分和推荐结果,根据《常州市水利科技项目等别划分与资金补助标准》,结合年度资金安排,初拟立项及补助建议,经市水利局党组讨论、官网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立项。 此次《办法》的制定出台,通过分阶段明确评审资料清单、建立年度评审要求,进一步提升了评审依据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未来,水利部门将坚守创新驱动、规范引领的理念,突出绩效引领,持续健全制度体系,规范评审流程,推动评审工作标准化、精细化,进一步筛选优质项目,强化水利科技成果落地应用,以科技创新赋能常州水利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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